公告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發(fā)布日期:2016-03-04】 :食品組
函類別:公告
發(fā)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發(fā)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4932號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jù):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如附件。
L-麩酸鈉 味精
苯甲酸 安息香酸
苯甲酸鈉 安息香酸鈉
苯甲酸鉀 安息香酸鉀
碳酸氫鈉 小蘇打
胺基乙酸 甘胺酸
胺基丙酸 丙胺酸
二胺基己酸 離胺酸
己二烯酸 山梨酸
己二烯酸鉀 山梨酸鉀
己二烯酸鈉 山梨酸鈉
己二烯酸鈣 山梨酸鈣
去水醋酸 脫氫乙酸
氫氧化鈣 熟石灰
氧化鈣 生石灰或石灰
乾酪素 酪蛋白
乾酪素鈉 酪蛋白鈉
乾酪素鈣 酪蛋白鈣
甜菊醣苷 甜菊糖
本多酸鈣 泛酸鈣
本多酸鈉 泛酸鈉
DL-蛋胺酸 DL-甲硫胺酸
L-蛋胺酸 L-甲硫胺酸
玉米糖膠 三仙膠
D-山梨醇 山梨糖醇
維生素○ 維他命○
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總說明
依據(jù)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之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guī)定,食品添加物名稱,其標示應以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之名稱或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通用名稱為之,爰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全文計二點如下:
一、本規(guī)定法源依據(jù)。(第一點)
二、食品添加物於「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guī)格標準」中之中文品名與公告之通用名稱對照。(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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