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輔酵素Q10(Coenzyme Q10)為食品原料及其產(chǎn)品應(yīng)加標警語標示
來源: 衛(wèi)生署食品衛(wèi)生處
公告事項:
一、開放輔酵素Q10(Coenzyme Q10)供為食品原料,為每日食用限量為30mg以下,且應(yīng)同時加標警語,以提供消費者參考。
二、添加輔酵素Q10(Coenzyme Q10)之食品,須以中文顯著標示「15歲以下小孩、懷孕或哺乳期間婦女及服用warfarin類藥物之病患不宜食用」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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